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应急联动制度
为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,进一步提高预防、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,提高对问题和案件的应急处置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工作原则
坚持在学校领导下,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通过多部门联动机制,按照“统一指挥、预防为主、快速反应、程序合法、处置得当”的方针,快捷高效处理各类事件和突发问题,并使违法违纪人员得到及时处理。
二、组织架构
(一)建立由仁爱牵头,在静海区政法委、综治委和当地派出所为主体的协同安稳联动机制。
(二)建立在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带领下,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,多部门参与的安全事故处理联动机制。
三、具体措施
(一)建立公安机关驻校民警办公室。属地派出所派一名驻校民警与学校保卫处紧密配合,快速处理学校案件;校园“110”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,随时受理全校师生员工的报警、求助;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,24小时备勤,及时处置校内和涉及学校周边区域的突发性事件。
(二)建立例会制度。安全稳定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安全工作研究会议,部署安全工作;主管院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,通报学校安全稳定情况及相关信息,布置下阶段工作。
(三)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。完善学校与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的合作方式,建立预防重大案件、应对突发事件、惩治违法违纪的协调工作机制,对于重特大案件,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,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。
(四)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。发生案件后,在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的带领下,立即启动相应工作预案,保卫处、学工部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及时通知发案部门主管领导,由发案部门派专人全程配合案件的调查与处理,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。
(五)提高办案效率。对于一般问题和案件,保卫处通过调查取证后上报学校,由发案部门根据学校规定尽快处理;对于应报告的案件,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公安机关受理,保卫处、发案部门派专人全程跟踪案件,随时掌握案件线索,如果案件处理时间过长,依据相关材料证据,由保卫处联系公安部门提供案件证据材料,学生所在系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无论案件是否报警,保卫处都要掌握第一手资料,做到有询问笔录、有证明材料、有学生检查、有处理意见等。
(六)加强案件的监督和管理。健全集体研究讨论案件制度,凡涉及违纪事实或者重要证据的认定、案件处理以及其他重大、疑难问题,必须经过安全稳定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。
(八)严格遵守案件处理纪律。案件处理人员要坚持原则,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,不得隐瞒案件线索、泄露案情、扩散证据材料,一经发现有以案谋私、违反规定或其他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,必须及时纠正,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